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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西、江西三省在武汉举办2015年涉外公证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05-31 19:32:29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来源:中国公证网

     20151216至18日,湖北、广西、江西三省在武汉联合举办了2015年涉外公证业务培训班。开班仪式由湖北省公证协会副会长李广峰主持,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广西公证协会会长赵林,江西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副处长、省公协秘书长喻琳,中国公证协会原副会长、中国公证协会公证理论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级公证员刘疆,湖北省公证协会副会长徐研,中国公证协会培训部主任张凯方,湖北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王运亮出席开班仪式。来自湖北、广西、江西三省自治区160名公证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中国公证协会原副会长、中国公证协会公证理论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级公证员刘疆,华东政法大学兼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公证协会公证文书改革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业务指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薛凡,中国公证协会公证宣传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中星公证处主任田建春等专家分别讲授了定式公证书格式在涉外公证业务中的应用及香港澳门公证书的转递、涉外公证实务若干问题探讨、台湾公证制度介绍。授课结束后进行了闭卷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将取得涉外公证员培训合格证书。

     丁露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作了讲话,她指出此次培训方式创新,三省公证行业发展规模相似,联合举办培训班集中了教育资源,加强了业务交流,增进了行业友谊,充分肯定了湖北省公证协会的工作。她希望参训人员,一是要珍惜学习机会,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主性,利用这次难得的培训机会,认真听课,认真学习,认真思考,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二是要珍惜工作岗位,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大局意识,公证员这个“小队伍”要扎扎实实的按照契约精神传承行业“大制度”。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对“外事无小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切实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涉外公证工作奠定了基础。(湖北省公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