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统一安排部署,更好地引导全处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自律,2018年11月20日中午,江天公证处全体成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首先,支部书记曾主任为大家介绍了《监察法》诞生的背景、目的和意义。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监察法》。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反腐败工作制度化的关键举措。《监察法》的制定,在反腐败工作领域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制定监察法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接着,在纪检委员何主任的领学下,大家对《监察法》原文进行详细学习和解读。监察法共9章69条,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做了方方面面的规定。会议对法律的结构和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梳理,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监察原则;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问题、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参会人员聚精会神、专心聆听,不时提笔记录学习内容。
《监察法》的庄严面世,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必将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伟大实践中激荡起巨大回响。通过学习,全处人员进一步提升了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大家纷纷表示,在平时的公证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循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不能逾越法律底线的观念,在办证过程中严格遵守《公证法》、《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让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