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镜,再敲警钟。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1月15日中午,江天公证处集体收看了《焦点访谈》之《我的房子怎么没了》。全处人员就片中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就“以房养老骗局”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深刻解剖,对其中公证的程序、公证的风险等进行认真讨论,再次认真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处领导要求,坚决不越红线,按照司法部、省厅、市局的要求办理相关公证事项。
随后,曾主任通报了上级主管部门编发的《公证诉情通报》(2017年第四期),对其中行业处分涉及的案例和处分情况进行了提示和宣读,通报了武汉市公证协会对余国志的处理决定。同时传达了市局关局长对这期《公证诉情通报》的重要批示:责任要追究到位,严格落实追责办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各公证处要将《诉情通报》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公证人员,尤其是有瑕疵的处理案例,力争同样的问题不再出现。
曾主任强调,这次行业处分的案例涉及我处,使我处名誉受损,全处人员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以案为镜,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关局长批示,强化质量意识,把好公证质量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曾主任表示,公证为民,要落实到办证实践的一言一行——轮值工作人员应按时在指定区域完成公证咨询(含电话咨询)、受理和前期审查工作,践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告知承诺;办证接待要仪态端庄,态度亲和,耐心、文明、规范、简洁地回答当事人的提问,认真审查证据材料,依法扎实规范办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当事人发生争执。按照市协会关于有效投诉追责的规定,我处已经出台了《有效投诉追责办法》,如在办证实践中出现涉及行政投诉或因公证质量引起的投诉,出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放松。